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失管失守的典型案例仍时有发生,教训极为深刻。生活是工作的基础,业余时间的行为往往是党性观念的试金石。如果“八小时外”不能自律,“八小时内”也难以做到清正廉洁。
为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守住“八小时外”生活交往的底线,集团纪委特推出【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专题,从餐饮宴请、娱乐活动、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社会交往、婚恋两性、家风家教、经济投资8个方面,梳理党员干部“八小时外”应当遵守的100条纪法红线,并配以典型案例和特别提醒,帮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本期为娱乐活动篇第二期。
纪法评述:古人云:“好船者溺,好骑者堕,君子各以所好为祸。”凡事皆有度,畸形的爱好,无异于毒药,一旦爱好变为痴迷,甚至上瘾无法自拔,就容易出现玩物丧志、因“好”致“害”的情况。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爱好是把“双刃剑”,既可以修身养性、陶冶情操,也可能会玩物丧志,由“好”而“贪”、因好致害。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将“爱好”作为敛财的工具,为权钱交易穿上“隐形衣”。还有一些党员干部追求低级趣味,热衷于庸俗、不高尚、不健康、不符合党员道德情操标准的不良嗜好。如沉迷于灯红酒绿,经常出入桑拿房、按摩房、豪华俱乐部、夜总会,参与异性有偿陪侍,接受异性带有色情性质的按摩,沉迷于网络游戏、打麻将、斗地主等等,严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人有爱好无可厚非,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爱好绝非一己私事那么简单,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人们常说,小节之中有大义,爱好之中见品行。党员干部的个人爱好直接关系其从政道德的高低和公权力的廉洁公正使用,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党员干部这个“特殊”身份就决定了,该选择什么样的爱好,该如何把控自己的爱好;爱好也是有内在约束的,绝不是“小节”和私事,而是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爱之有道、好之有度,对于怡养性情、心理健康确实是有好处的;爱之无节、好之无度,则往往会成为腐败的诱因,成为人生的陷阱。一些领导干部收受他人的“雅贿”后,对对方的要求则有求必应,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提供无原则的支持和帮助,这些行为已经沦为一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是彻头彻尾的腐败。对这些行为,必须给予党纪国法的惩处。
案例通报:
1.某区城管局财务出纳国某贪污公款“打赏”主播问题。2015年3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利用担任出纳的身份便利,国某侵吞单位经费、保险费用、公益岗费用等,并私自编制多个虚假拨款申请文件及材料套取资金,总计人民币1300万余元。上述款项均用于其个人充值某网络直播平台打赏女主播、给女主播购买物品及个人挥霍。国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8月,国某因贪污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2.某镇易地扶贫搬迁办公室专干董某贪污公款进行网络博彩问题。董某在浏览网页时,看到一个网站赌球的广告。因对体育赛事感兴趣,于是点击进去并注册了账号,玩足球投注,押全场进球数。刚开始他一场押10元,有输有赢,渐渐地,赌注越来越大了,上升到七八万元一次,结果变成了输多赢少。为了将输掉的钱找补回来,越陷越深的董某打起了公款的主意。2017年9月,董某负责收取和保管该镇易地搬迁农户缴纳的自筹资金150万余元。他陆续将钱款取出,充值到网络赌博账户。2019年5月,董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特别提醒:“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党员干部不能让业余爱好成为毁灭自己的“蚁穴”,要懂得公私之间划清“分界线”,在公权力与个人爱好之间建好“隔离带”,远离奢靡享乐和低级趣味,培养健康的情趣爱好。要提高警惕,防范、拒绝那些别有用心的“玩友”,谨防被“围猎”。
纪法评述:不准组织、参与色情、淫乱活动,既是党的纪律红线,也是法律底线。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健康思想的影响,婚恋观念、家庭观念、两性关系出现问题,不懂得洁身自好,为满足变态的性需求,组织、参与色情、淫乱活动,观看淫秽表演,制作传播淫秽书画、音视频等,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道德,丧失了共产党员的觉悟和条件,应当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所谓“色情活动”指参加或者从事表现、反映婚外男女情欲的以追求性刺激、性快感为目的,满足性心理或者生理需要的活动。比如,色情性异性按摩、色情性陪侍服务活动等。色情活动多数是在歌舞厅、夜总会、宾馆、浴室、发廊等场所进行。淫乱活动是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聚众淫乱更是犯罪。所谓“淫乱”,主要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对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的人,更要严厉惩罚。所谓“淫秽书画、音视频”,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图片、录像、音视频等。这些淫秽物品内容下流,趣味低级,会严重腐蚀党员干部的身心健康,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党纪国法所禁止。案例通报:某市发改委工作人员成某某因聚众淫乱被人利用艳照敲诈勒索案。2011年7月31日,某派出所接到成某某报案称:7月23日至31日多次收到敲诈勒索短信,对方称掌握其参加淫乱的资料,向其勒索人民币6.3万元。经过警方调查,成某某既是敲诈勒索案件的受害者,也是聚众淫乱的参与者。事件起因是犯罪嫌疑人通过互联网交友网站寻找到成某某,并于当年4月将成某某引到预先准备好的市内一居民小区住宅内聚众淫乱,并暗中使用摄像机将淫乱场面秘密拍摄成视频,再以视频截图对成某某进行要挟。2011年8月9日,成某某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特别提醒:党员干部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为美色所诱惑,不为色情所腐蚀,防范腐朽思想的影响,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要自觉做到不观看、传播淫秽影视书画,不观看淫秽表演,不浏览色情网站,不出入色情场所,不接受色情按摩,不参与淫乱活动。纪法评述: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卖淫嫖娼行为不仅破坏我国社会秩序和善良风俗,还极有可能传播包括性病在内的一些疾病,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早在1988年,中央纪委就制定并实施了《对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共产党员及有关责任者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其中明文规定:嫖娼、卖淫活动,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必须严肃处理,有嫖娼或卖淫行为的应开除党籍。2003年版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也明文规定,党员嫖娼应开除党籍。2015 年和 2018 年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时贯彻纪法分开原则,对国家法律法规已规定的内容,在分则中不再重复,在总则中设定专门的纪法衔接条款。2023 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重申,党员有嫖娼或者吸食、注射毒品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员干部参与卖淫嫖娼,不仅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案例通报:某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夜总会娱乐事件。2015年6月9日,某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赵某某接受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郭某某邀请,前往某农家饭店晚餐,赵某某又邀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庭长陈某某,市高级人民法院原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副主任倪某某,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原副庭长王某某一同前往。晚餐后,以上5人又和3名社会人员一起,前往位于某度假村内的夜总会包房娱乐,接受异性陪侍服务。当晚,参与活动的一社会人员从附近某养生馆叫来色情服务人员,赵某某、陈某某、倪某某、郭某某参与嫖娼活动。依照相关纪法规定,赵某某、陈某某、倪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开除公职。王某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撤职处分。郭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相关企业给予其撤职处分并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党员干部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不要对带有色情性质的事物好奇,不要尝试出入带有色情性质的场所。要时刻防范思想滑坡、道德滑坡,切忌一时糊涂参与卖淫嫖娼活动,受到党纪国法惩罚,追悔莫及。
纪法评述:随着“网络赌博”的兴起,赌博隐蔽性更强、形式更多样,个别党员干部沉迷其中无法自拔,滋生一系列腐败问题,更有甚者由“赌徒”转向“庄家”,架设赌场抽成牟利,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除了网络赌博,个别党员干部还参与境外赌博,有的干部未经批准私自出国(境)赌博,组织都不知道他去哪了。“赌”和“贪”密不可分,党员干部参赌涉赌背后往往隐藏着腐败问题。一段时间以来,赌博成了受贿行贿的“遮羞布”和“障眼法”。一些人不敢明目张胆地“送”,便打着赌博的幌子,上演“上级赢下级”“干部赢老板,老板拿项目”的戏码,输钱者“心甘情愿”,赢钱者“心安理得”;有的以赌为名敛财,看似牌技高超、逢赌必赢,其实不过是将手中的权力当成利益交换的筹码;有的参与开设赌场或者充当赌场“保护伞”,从中获取不正当利益等等。党员干部并不天然具备免疫力,对于赌博等违纪违法问题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多措并举坚决查处相关问题,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教育、早制止、早纠正,提醒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督促其严格遵守党纪国法相关规定,避免步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案例通报:某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覃某某以赌会友搞权钱交易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覃某某经常与私营企业主黄某某等人在某会所打麻将赌博,每次输赢在 3000 元至 8000 元不等。为了照顾赌友黄某某,覃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其中标工程项目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其好处费共计 110万元。覃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覃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特别提醒: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外”要参与合法的、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得组织、参与赌博,不得参加网络赌博,也不要参加带有彩头的麻将、打扑克牌。要对各类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保持警惕,防止被他人拖下水,沉溺于赌博不能自拔。尤其是不能与管理服务对象、私人老板赌博,防止借赌博敛财,变相收受贿赂。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党员干部“八小时外”100条纪律红线》,ISBN 978-7-5174-1369-1